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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旧区改造与“一城九镇”开发优势互补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91

   
旧区改造和城市化发展,是当今我国特大型城市发展中普遍面临的两大热点问题。以本市为例,“十五”期间就将在加快中心城区新一轮旧区改造的同时,实施以“一城九镇”开发为重点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如此恢宏的规划,需要投入的人财物力无疑是超乎寻常的。能否通过政策引导,让中心城区改造与市郊的城市化发展紧密结合,实现“联动开发优势互补”,以达到双赢的目标呢?最近本市部分房地产专家通过可行性研究,提出了一种“搭桥模式”,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尽管自1991年本市第六届党代会提出至20世纪末完成中心城区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的改造任务以来,本市在10年中已拆除了各类旧房建筑面积约3000余万平方米,其中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达2800余万平方米,因此动迁的居民达65万人,使全市的人均居住面积由1991年的6.7平方米上升到了12.1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了85.7%,但未来几年中,本市的旧区改造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据市房地局调查统计,在中心城区尚有1633.87万平方米旧式里弄及旧里等级以下的住房亟待改造,其中一级旧里占32.26%,二级旧里占54.16%,简屋占13.58%。另有调查显示,以上这些待改造住房,绝大多数属于居住人口较密集的难改造“骨头”地区,改造成本正日益攀高,过去花每平方米5000元就能动迁的,目前成本已上升至8000元左右,个别区域已突破万元。随着物价指数上涨和动拆迁政策的调整,有关专家认为,旧区改造成本还将进一步升高。加上近年市区动迁安置房越用越少,而内外销商品房实施并轨政策后,在中心城区新造低价动迁房已无可能,因此动迁安置已成为本市旧区改造的头号难题。
  与此同时,在本市“十五”规划提出的“一城九镇”城市化发展蓝图中,充足的土地资源和诱人的地价级差,已使关心旧区改造的人们拓开了视野。因为伴随本市高速公路网和轨道交通网的建成,将极大缩短中心城区和“一城九镇”的空间距离,使“工作在城内,居住在乡镇”成为一种可能。根据目前本市12级的基准地价,中心城区的改造地块一般分布在2至4级地段,而“一城九镇”土地均在7级以上,地价级差在1至5倍间,而根据上海市建委颁布的土地使用费标准,两者的土地使用费也相差2至7倍。因此专家认为,倘若把旧区改造中锻炼出来的实力型开发企业,把旧区改造中形成的市场化机制和较为通畅的融资渠道,与“一城九镇”的土地资源相结合,联动开发中心城区的旧改地块和“一城九镇”的新区地块,既可平抑旧区土地的开发成本,又可推动“一城九镇”的开发建设,达到双赢目的。
  专家们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政策兼顾原则、市场化原则和创新示范原则,最近在“人口梯度转移模式”、“直接动迁模式”、“投资平衡模式”和“产业调整模式”等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搭桥模式”。其基本思路有三条:一是结合“一城九镇”开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资金、技术、理念等引入“一城九镇”,推动“一城九镇”的房地产和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从而带动“一城九镇”的土地增值,吸引更多的中心城区居民前来置业、落户和投资。二是鼓励房地产企业将“一城九镇”获得的投资收益,投入中心城区的旧区改造,平抑旧区改造成本,提高旧区改造环境质量和改造水平,带动旧区改造。三是政府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将部分都市型特色工业转移至“一城九镇”内,开辟“绿色工业园区”,带动中心城区人口的疏解,最终实现优化城市功能和人口布局,促进城市发展的目的。
  为推进这个“搭桥模式”的实施,专家们还提出了7项建议,其中包括: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着力提高“一城九镇”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水平;培育特色产业,在“一城九镇”形成以产业带开发、以开发促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创新土地使用制度,试行旧区地块与“一城九镇”开发地块捆绑式出让,试行“一城九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行多元投资、市场化运作,以筹措更多的建设资金;创新开发形式,试行在“一城九镇”范围内个人置地建房,给予免缴住房施工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同时允许自建自住房屋可以按规定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采取降低税费、贴息或缓交、抵扣税费等多种形式,鼓励开发企业进行联动开发,鼓励居民到“一城九镇”购房、租房;改革本市的户籍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政策,推动“一城九镇”人口的集聚,促进“一城九镇”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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