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即将提交5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就此议案的前期准备工作召开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副主任胡正昌、漆世贵、任文燕,秘书长许祖雄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相关情况汇报。
据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消费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面临着许多新的、复杂的问题,原条例中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据市工商局所做的万人问卷调查显示,分别有36.1%和48.5%的消费者表示对消费者保护工作不满意及在日常消费中没有安全感。
据悉,修订草案将在法规的调整范围、消费者的定义、经营者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互联网销售和上门销售中的义务、防止危害发生的义务以及经营者欺诈的双倍赔偿责任等方面作相应的调整、规范与界定。同时,将强调和提升消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