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4月17日上午,本市召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实行医保支付费用“总额控制、按月预留、年度考核”试行办法工作会议。副市长杨晓渡同志要求各有关方面要以提高质量、改善服务、减少浪费为抓手,以供需联动和三医联动为依托,积极构筑合理有效的医疗费用调控体系,确保控费目标实现。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思想、发动群众。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医疗机构完成总额控制任务,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应对入世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学习相关政策,提高质量、改善服务,合理控费、调整结构,减少浪费、增进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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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心部署、稳妥操作,分级管理、探索完善。在医保支付费用“总额控制”办法操作过程中,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实现医保支付费用“总额控制”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互相协调;发挥区县积极性,确保医保支付费用“总额控制”分级管理落到实处;加强卫生要素准入管理,健全临床质量控制体系;细化操作办法,明确操作规范,加强实施过程管理;抓紧进行单病种管理等控费办法试点。
(3)抓住时机、顺势推进,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以医保“总额控制”为契机,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严格的财务成本核算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降低耗费增进效益。增强服务能力,拓展非基本医疗服务和特需医疗服务空间,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全面提高自身竞争能力,更好地经受入世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