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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813

   
日前,由市医保局等六部门印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已出台。
  《办法》指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是指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在提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服务,以及城镇职工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应当按照规定遵守,并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的药品范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管理。《药品目录》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即删除与增加部分药品。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该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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