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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举行1999年至2001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819

   
3月28日下午,本市举行1999年至2001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云耕要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继续发扬“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忧”的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探索调解工作的新路子,为维护社会稳定,为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联系作出新的贡献。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正昌、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晓渡主持了会议。会议表彰了浦东新区沪东街道沪一居委调委会等335个集体和陆培芬等567名先进个人。
   
刘云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要加强人民调解庭建设,做好选聘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要以司法科(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要以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列为今年市政府实事工程为契机,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真正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大调解格局。
   
刘云耕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将指导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协调各方,形成合力,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成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稳定器。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作为居民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部门,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积极性。要在基层有意识地树立一些优秀典型,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政治使命感和荣誉感。
   
三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近20 万件,参与调处了1834
起群体性纠纷。同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的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一是创建首席人民调解员和社区人民调解庭制度,先后聘请84位同志担任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建立了95个人民调解庭。二是创建了73家司法行政综合服务窗口,化解各类矛盾15000多件,提供法律咨询38000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643件。三是试行人民调解协议书审核制、指导制、公证制和认可制。四是加强调委会建设,全市已建立调委会7924个,其中企业调委会1527个、联合调委会39
个、集贸调委会120
个、流动人口集聚地调委会31个。五是建立健全18个区县和181个街镇社区矛盾调解中心。六是成立了11个区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七是加强司法科所建设。全市已建立司法科所196个,三年来直接受理调处各类疑难纠纷9153件,帮助指导、参与基层调委会调处纠纷18947件。八是建立多种便捷服务机制。1999年,在全市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24小时接受咨询。三年来共接答市民法律咨询293658人次,“148”网站访问人数33660人次。还建立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机制,截至今年2月底,已接处警3686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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