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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提出加强上海市教育系统财务监管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835

   
1、进一步强化各学校、事业单位法人和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层层落实经济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体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有力的财务管理体系。
   
2、市教委将制定《上海市高校经费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上海高校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规定,各学校、事业单位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上海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政策体系。
   
3、加强财务监管。第一,高校将全面推行会计结算中心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统收统支”的原则实施对学校资金的统一管理。第二,今年市教委在部分学校中试行会计委派制,在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第三,各学校、事业单位加强对“小金库”和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加强对非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力度。第四,各学校、事业单位将严格内部审计工作,按《会计法》规定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奖罚力度。第五,学校、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须经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六,市教委财务部门人员从今年起将分块定向联系若干高校,定期与学校联系,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关心督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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