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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797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2年2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和审议,决定批准陈良宇代市长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对2001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200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符合上海发展的实际,反映了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的要求。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全市人民,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奋力拚搏,乘势而上,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改革开放取得新成绩,城市建设和管理不断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2001年各项任务,实现了为“十五”计划开好局、起好步的工作目标。
  会议指出,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主线,继续保持心齐、劲足、气顺的良好局面,继续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好势头,把上海的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增强经济中心城市功能。要继续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全力推进城市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信息化推动现代化。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继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充分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的综合改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增强区县经济活力。要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会议要求,要充分把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力求取得新形势下改革开放的先发效应。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2年2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陈铁迪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上海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新世纪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对2002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上海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以及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进程。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和上海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发扬立法民主,坚持立法公正,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加强对法律法规施行情况的监督和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本市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精心做好本市区县、市和全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促进本市地方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要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改进作风,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为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以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关于上海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2年2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李良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海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上海市2001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02年预算的决议
  (2002年2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2002年市本级预算,同意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刘红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海市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2年2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滕一龙院长所作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关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2年2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吴光裕检察长所作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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