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从近日召开的200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获悉,200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所需条件做出重大调整,部分地方高校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将不再具备进沪就业的申请资格。
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公布的《关于2002年上海市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规定》中,提出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200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其中首次提到了对毕业高校的要求。《规定》指出:“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2002年应届毕业生,一般为毕业研究生或上海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划定地方的高校和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的地方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届毕业生要入沪就业,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上海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批准,才可进沪就业:■荣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称号■所学属上海高校缺门专业■所学属上海重点工程、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艰苦行业急需紧缺专业■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有其他特殊条件和原因
具体规定和申请程序以及符合要求的高校名单可以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的“就业向导”栏目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