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和上海市住宅发展局日前就做好新建住宅通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并成立住宅通信配套管理办公室,以加强行业监管。
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和住宅发展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规范新建住宅通信配套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区综合管理网规划必须包含通信设施配套规划内容;新建住宅项目详细规划一经批准,应报市通信管理局备案;住宅通信设施配套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新建住宅建设单位可自行选择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申报入网,相关电信企业不得拒绝,并在受理后3个月内完成住宅区外的通信设施配套,保证提供入网条件;住宅区内通信配套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有资质的通信施工单位承担;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通信配套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合格的,由“配套办”发给合格证明,作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以上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