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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机构改革继续向前迈进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2033

  上海市公安机构改革又向前迈出一大步。11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各单位“三定”规定及各分、县局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此次机构改革和“三定”,市局下放了52项职能和审批权限到分县局和市局有关单位;机构方面,市局各单位精简了55个,占市局机构总数的11%,分县局内设机构精简了近500个,约占分县局内设机构总数的25%;人员编制方面,全局机关精简了575名,副科以上领导职数减少481名。
  近10年来,上海市公安体制不断进行调整,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串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集中表现在:条块之间关系不顺,职责分工不清,工作效率不高,以及机构人员臃肿、机关化现象严重等。因此,这次机构改革.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国际化大都市警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安机关体制架构,理顺职能体系,实现各部门的合理定位。
  这次公安机构改革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三定”工作,即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二是后勤体制改革;三是人员分流工作;四是认真执行配套的管理规定,加强警务管理。有关“三定”工作,市局已下发了详细伪规定。后勤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转变公安后勤保障职能,精简机构与人员,原则上市局各单位不再设专门的后保机构;二是将公安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组建上海市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分流工作是机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这次各分县局的人员分流工作,要求提前退休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人数的15%,且主要用于身体等原因不适应公安工作的人员。人员分流后,基层一线的警力不能减少,出现减少的,必须由机关警力予以补足。
  按照市局党委要求,这次机构改革,市局各单位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分县局在明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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