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首部精神卫生地方法规将出台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879

   
我国首部专门为精神疾病患者制定的权益保护法不日将出台,其中规定精神病人要有“医疗看护人”。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为此专门召开立法调研会。
   
据介绍,新制定的《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根据精神疾病患者还存在无人看护、不能及时治疗等情形,为更好地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首次创设了“医疗看护人”制度。《条例(草案)》第三章单列一章,对医疗看护人的资格、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今后,将通过司法程序确定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杜绝推委患者、逃避责任的情况发生。此外,《条例(草案)》还明确了精神疾病确诊程序;诊断争议由司法鉴定;规定在住院治疗上充分尊重患者的决定权,以自愿入院治疗为主要形式;提出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应当设立工疗站、日托康复站等社区康复机构;明确学校等从事心理健康咨询的人员,应当接受市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开展专门服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