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24日举行第32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中止执行部分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议案,并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止执行部分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这意味着以《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60项行政审批事项从今天起中止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主持会议。
据悉,本市现有行政审批事项2027项,其中,本市规定的有797项,占39.3%。今年以来,市政府按照“依法设定、符合上海实际、精简效能、责权统一”四项原则,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本市第一批拟取消和不再进行审批的事项521项,其中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60项。
市政府秘书长姜斯宪在会上作了关于《本市部分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天放作了关于《本市部分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方案(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
据介绍,60个审批事项中止审批后,有的改为事后备案,由主管部门通过备案信息跟踪监督;有的归并审批环节,减少行政相对人多次申请的负担;有的改为政府机关之间内部征求意见,由牵头部门通过协调解决;有的改为日常监管或已有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替代。因而,不会影响政府对有关事务的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麟、胡正昌、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任文燕、张圣坤出席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