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内外销商品住房并轨后,市物价局、财政局日前已发出通知,统一了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交易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同时还简化了收费计算方法。
按照原有规定,本市房地产买卖交易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一般标准内销商品房首次交易手续费按交易双方各支付房价的0.08%;外销商品房、高标准内销商品房首次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支付房价的0.5%;存量房地产由受让方支付房价的0.5%。
此次统一后的交易手续费的新标准为: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每次交易过户时,其交易价格在30万元以上的,由交易双方按每套(别墅按每幢)各支付250元;交易价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由交易双方按每套(别墅按每幢)各支付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