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9月23日召开的上海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上冒出了新鲜事: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朱洪超律师被推举为市律师协会会长。这改变了以往律协会长由市司法局现任或退职领导担任的“惯例”。
新鲜事不止一桩:本届律协的404名会员不像过去由各律师事务所指派,而是分选区在全市4300多名律师中直选产生。经两轮选举产生了66名理事候选人,再由23日的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律协理事会。选举组织之严密,律师参与之热情,均超过往届。不少律师对此感到高兴和振奋,一位律师评价:“看来,上海的律师管理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
近两年来,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上海律师界的热门话题。原因很简单:在发达国家,政府一般不直接管理律师,而是通过律师协会进行间接管理。然而上海的律师管理模式至今仍以行政管理为主,律协的行业自律管理非常有限。
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的王俊民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订立合伙协议和章程、律师事务所进人,都得由司法局“把关”,甚至事务所内部发生矛盾,司法局也要处理。他认为,司法行政部门应以宏观管理为主,比如制订律师业发展政策和行政规章、协助立法机关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律师行业准入的资格和条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等。至于律师违纪投诉查处、事务所年检注册等具体工作,则应大胆地交给律师协会去做。
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刘大力律师提出,律师协会的自律管理功能与司法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是相互补充的。“律师严重违纪、违法,当然会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处分。如果律师因为不够敬业而引起客户投诉,但又没构成违纪,那该怎么办?这就需要律协通过制定和实施行业规范来管理并给予行业内部处分。”刘大力说,从国外的经验看,上海律协还有很多功能没有挖掘和发挥出来。
这些并非两位律师的“一家之言”。记者获悉,就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律协一次会议上,司法部主要领导也表达了相类似的意见。事实上,上海司法行政机关已开始全面推进这项改革。
据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全心介绍,律师管理体制改革有两大内容:一是司法局“退一步”,从具体管理中“脱身”,转为宏观监督指导。二是支持和鼓励律协发挥作用,比如对律师违纪违法的行政处罚,前期调查工作将由律协负责;律协认为构成行政处罚情形的,再移交司法行政机关。“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起由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两结合’的管理模式。”
司法局要“退一步”了,律协准备好了吗?新当选的市律协会长朱洪超胸有成竹:“本届律协肯定要在行业自律管理方面有所作为。”他表示,过去每三年才召开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今后每年都要开一次,律师发展的重大事项都将经大会讨论决定。他透露,新一届律协还将酝酿制定上海律师的行业规范和业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