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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森林人家”试点工作进入启动阶段

来自:厦门晚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8

  厦门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森林人家”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厦门市酝酿多时的“森林人家”试点工作进入启动阶段。目前,首先确定的4个“森林人家”的详细规划方案正在审批当中。

  《指导意见》说,“森林人家”生态休闲旅游,是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背景,充分利用自然生态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融林业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为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有关部门表示,“森林人家”将纳入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市旅游部门将适时推出“森林人家”旅游线路,要努力将“森林人家”打造成具有厦门特色的生态休闲旅游品牌。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厦门市首批设4个“森林人家”试点,岛外4个区各设一个,海沧“森林人家”选址在风光秀美的天竺山,集美区的“森林人家”选在坑内水库附近的18洞,同安区的试点选在风景优美的金光湖,翔安区的试点选在郭山。各区“森林人家”的建设单位也已经确定。  

  “森林人家”的建设原则是:稳步推进,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发展与规范并举。成熟一个开发一个,建设一个成一个。

  厦门“森林人家”的最大特色还是它的运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森林人家”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入、村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运作。其中,“村民参与”是其中的亮点。《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出租集体林地,从中获得林地租金收入,带动农民增收。同时,通过招聘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方式,带动当地农民增收。也就是说,通过整合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已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开展“森林人家”生态旅游项目建设。   

  “森林人家”要建成什么样?

  和国内很多城市郊区风行的“农家乐”不同的是,厦门的“森林人家”有自己的鲜明特色。

  首先是“森林人家”的选址都位于风景优美的林地,充分利用自然的山景、林景是它最大的特点。

  虽然处于林地之中,但“森林人家”建设的第一要求是保护好生态,不砍树,不占用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占用耕地,多用荒地、闲杂地。

  二是建筑要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三层,建筑材料以木、竹、砖等乡土材料和环保材料为主。

  三是功能配套完善。除了客房、餐厅,还要配套有多功能的会议、娱乐活动场所,包括棋牌、桌球、乒乓球、阅览室、超市等配套设施。还要有与建设规模相配套的停车场。通讯通畅、通水通电、饮用水达到国家卫生规定标准,有排污、排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四是有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紧急处置预案,有森林防火隔离带。(厦门晚报 记者 徐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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