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福建省精准资助扶贫工作主要为两档困难学生提供补助:一档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单亲、下岗、突发疾病等)。
在学前教育阶段,福建省通过政府助学金方式,分别为上述两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每生每年2000元、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券;义务教育阶段,福建省在“四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作业本费、对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实行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生活补助,并在营养改善计划中,对上述对象中寄午餐学生及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营养餐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福建省分别对两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每生每年3000元、每生每年1700元助学金,并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到三年级学生(含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学费,并为不超过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
高等教育阶段,通过落实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士兵学费贷款补代偿及学费资助、高校提取资助经费、绿色通道及勤工俭学十一个项对高校学生进行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一改过去学生提出申请、自下而上层层审批的被动工作模式为自上而下、集中认定的主动服务模式,即由省中心主动向民政、扶贫和残联等部门获取应助学生信息后,通过与学籍系统的比对,精确识别应助学生所在学校和学段并生成初始名单给各地资助中心。经过各地资助中心及有关部门认证、集中认定后,由学校按照所认定名单通知学生本人并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上填报,避免因政策宣传不到位或信息不对称等造成的政策不落实问题。(谢婷 陈子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