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建全省各级法院把执法办案作为保护产权的根本途径和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切实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强化审判职能发挥,提升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形成产权保护合力。省法院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执行案件网络司法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诉讼行为。
2014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审结侵吞国有、集体资产及侵占非公企业财产的犯罪案件869件,审结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纠纷案件4515件。2016年,福建全省法院审结物权、买卖合同等案件42231件,公司诉讼、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房地产等案件37135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486件。(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