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精心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推出系列旅游优惠政策。包括“省财政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专款贴息支持非财政投资的旅游设施项目建设,对创建国家4A级以上景区和优秀旅游县予以奖励。自本月至2010年6月30日止,全省旅游景区对游客实行不低于20%的门票折扣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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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9]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