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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个县级市涉非公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成立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5
1日,福清市涉非公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在福清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这是福建省首个由县级市成立的涉非公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

今后,当民商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向福清市工商联、商会申请调解。或者,福清市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正式立案之前,对未经工商联、商会调处的民商事案件,经征询当事人同意,可委托市工商联、商会对纠纷调解,委托调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当事人若不同意调解,则立案审理。经福清市工商联、商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除在福清设立调解工作室外,福清市法院和工商联也将在条件成熟的异地福清商会设立调解工作室,以便及时从源头调处化解福清域内外非公经济民商事纠纷。今后,民商事纠纷的当事人一方或多方属于商会、行业协会会员的,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福清法院可委派、委托或邀请市工商联、商会调解,并做好判后答疑和调解回访工作,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记者 何海铭 段金柱 通讯员 翁靖荧 毛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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