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还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去年,福建全省法院审结强奸幼女、猥亵儿童、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遗弃儿童等刑事案件265件326人。同时,福建全省法院坚持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去年福建全省法院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2455件。
另外,福建全省各级法院还建立专门化少年审判工作机构,不断推进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少年审判法官队伍建设。目前,福建全省有5个中级法院42个基层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综合庭,8个基层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14个基层法院设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400多名法官和工作人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何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