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知识产权是推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促进完善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树立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在全社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在福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已列入福建福建省委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新福建的重要规划,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重大战略意义,具有坚实基础和现实可行性,是适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
因此,她建议,在福建设立一个中级法院架构的知识产权法院,参照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做法,集中管辖福建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有关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该院上诉案件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