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空气质量标准评价,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96.6%-100%之间,平均为99.6%。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68.5%,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31.1%。
其中,福州达标天数比例为96.6%,其余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福州市空气质量出现超标的原因为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超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达标天数比例上升3.5个百分点,厦门和泉州达标天数比例持平。
14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8%。排名依次为:武夷山、建阳、长乐、石狮、龙海、邵武、福安、永安、福清、晋江、漳平、福鼎、南安。建瓯处于仪器试运行阶段,暂无有效数据。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曾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