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省本级医保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7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7月1日开始,福建省省本级医保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4709元,最低不低于2941.80元。

据介绍,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4903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490.30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941.8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294.18元。

与此前的基数相比,此次调整后,福建省本级医保基本医疗缴费基数有所提高。去年7月1日起,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3332元,最低不低于2666.40元。(潘园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