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同时,条例(修订草案)还对禁毒委员会工作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郑昭)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同时,条例(修订草案)还对禁毒委员会工作职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