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专升本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考生须填报与其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志愿。
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分别进行,包括免试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和降分录取。
免试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免试生(共185人,具体名单以3月26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为准)须填报与其报考类别相对应、与其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志愿。未按时填报免试志愿的,视其自行放弃免试资格。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考生须填报与其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退役士兵、免试及常规志愿的填报时间均为5月21日8时至5月23日18时。
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8日8时至18时。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院校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由院校提出降分申请(公办院校最多允许总分降10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最多允许总分降20分,但英语单科不降分),进行降分录取。全部录取工作将于5月30日前结束。(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