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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市委书记首次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4
26日,在中共福建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9个设区市市委书记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向全会提交了述廉述责书面报告,现场接受省纪委委员测评。据了解,这是福建省首次开展此项工作,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力举措。

福建省委高度重视述廉述责工作,福建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工作方案,福建省委书记尤权亲自审定各市委书记的述廉述责报告。各设区市党委“一把手”的书面报告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支持本地区纪委开展工作,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实施“三重一大”,以及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方面的情况,既述当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又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还述自身的廉洁自律情况。

根据省纪委全会的测评反馈意见,参加述廉述责的对象应在1个月内上报整改方案,半年后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作为下一年度述廉述责的报告内容。报告同时成为考核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一位接受测评的市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在省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接受省纪委委员测评,压力大,责任重。作为党委‘一把手’,落实不好主体责任,就是失职。”

省纪委负责人表示,去年初,在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各设区市市委书记向辖区内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代表述廉述责。今年,实行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的做法,旨在给党委“一把手”加压,增强他们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去年以来,福建省先后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份意见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级检查暂行办法和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从责任内容、责任要求、责任追究、检查评价等环节,形成完整的制度链条,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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