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是世界卫生组织各缔约国在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预防、抵制、控制和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及突发事件的能力,以预防、抵制、控制和应对疾病在国际间传播。
我国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承诺在2014年6月15日前,全国285个一类口岸全部达到《条例》要求。(徐占升)
《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是世界卫生组织各缔约国在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预防、抵制、控制和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及突发事件的能力,以预防、抵制、控制和应对疾病在国际间传播。
我国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承诺在2014年6月15日前,全国285个一类口岸全部达到《条例》要求。(徐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