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设区市工商、质监机构一般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县(市)工商、质监机构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管等机构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保留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乡镇一级在现有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基础上,按区域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谢贤伟)
上海新闻
福建省拟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将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由市县政府全面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职责。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意见》要求,以体制调整为契机,减少监管环节,建立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市场监管体系,调整工作要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