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福建省将完善财政资金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共性技术开发的支持机制,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体制机制,探索试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及共享服务后补助等资助方式,改革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验收制度;加快建设“6·18”虚拟研究院网络协同平台、技术支撑平台、市场服务平台,开通运行网上在线对接系统、网上技术交易系统,建设机械装备、海洋、建筑建材等产业技术分院,与社会合作建设项目融资服务中心、创新产品电子商务中心等,为创新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方案还提出,建设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吸引境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入驻,开展技术转化、项目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构建科技成果及专利展示、交易、融资和转化平台;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多向互动和技术转移,构建技术转移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运转体系,并强化相应政策保障。(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