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全覆盖、零拒绝”,福建省将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筛查安置网络,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
《意见》要求,30万人口以上未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须独立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各地要将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争取到2016年,福建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应普遍开展学龄前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康复。同时,支持普通幼儿园试点开展残疾幼儿园随园就读。
福建省将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实施“三免两补”政策(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交通费)。2014-2016年,省级财政将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人逐年提高到2000元、2500元、3000元。(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