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通过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将有助于促进电信业改革转型升级,有助于激发电信市场竞争活力,有助于进一步繁荣信息通信市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
据悉,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建省首家获批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根据移动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要求,省通信管理局已接受数家拟在福建省开展移动转售业务备案企业的咨询。
根据工信部《关于取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备案的通知》的要求,福建省已取消跨地区试点企业开展业务前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的规定,取消跨地区试点企业应在福建省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规定,省通信管理局对移动转售业务的监管从事前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有关规定,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据需要建立业务管理平台以及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