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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88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12日-16日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14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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