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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加强古城的保护和发展 完善古城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来自:海峡都市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70

  地下看西安,地上看泉州。作为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泉州古城的保护和发展却不甚理想。如何让古城重焕光彩,吸引游人的目光,成了泉州政府部门努力的方向。

  29日,泉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古城保护和发展提出了详细的要求。今后,泉州市将探索产权置换、异地安置等形式,降低核心区人口密度,还将成立相关保护和发展基金会,让古城“保其特色”。此外,泉州还将完善古城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有机整治更新。

  成立基金会 修缮维护街区

  按照泉州市委、市政府的目标,未来泉州历史文化名城将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富有特色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宜业宜居城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和对台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但当前泉州老城区基础设施、环境条件滞后于城市发展,人口密度较大、市政设施不足、危房偏多等问题更为突出。

  如何达到这一目标?泉州市委、市政府从规划、资金、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细致的要求。下一阶段,各部门将着手进行各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类传统民居、优秀近现代建筑和历史街区、历史街巷的文物保护专项规划,以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资金方面,各级财政将逐年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费的投入,集中力量改进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泉州市还将尽快成立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基金会,制定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每年从各级财政收入中拨出一定经费作为资金,并向社会融资,筹集古城保护资金,在奖励居民按照保护规划对传统历史建筑进行维护和修缮的同时,对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类传统民居、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街巷的维护和修缮给予一定的补助。

  泉州市文物局副局长陈健鹰介绍,泉州市委、市政府这份意见的出台,表明泉州已经把文化遗产、文化资源作为社会资源纳入政府的行政事业、行政理念中,这是一项重要举措。

  探索产权置换 降低人口密度

  古城区人车混杂,旅游资源虽多,却很闲散,无法串起一串明珠。为此,《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探索通过产权置换、异地安置、用地功能置换和货币补偿等形式,降低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的人口密度,加快工业退出步伐。

  空间退让后,下一步就是硬件设施的整合。泉州将以恢复历史环境风貌为前提,对中山路、开元寺片区、文庙、后城片区、城南聚宝街片区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部分片区适度进行有机整治更新,合理引入现代商业、文化创意、娱乐休闲等业态。

  此外,泉州还将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增强历史文化名城可进入性的有效办法,尽快实施部分街区的步行街和观光夜市工程,以带动泉州历史文化名城整体形象的提升和旅游功能的实现。(陈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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