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张顺恒介绍,2006年5月,福州市政府下发通知,针对全市范围内闽江河口段的重要天然湿地进行规划,并将闽江河口区湿地保护分为自然保护类、保护性开发类和适度开发类。2010年3月,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从法律上确定了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地位。
同时,福州市投入专项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4663平方米的闽江河口湿地博物馆;建立湿地水鸟网络监测与疫源疫病预警系统;此外,还购置了2艘湿地保护巡查监测船与其他监测设备。
另外,福州市还加强生态保护,改善湿地功能。实施水禽栖息地保护与恢复(疏浚)工程;综合治理外来入侵植物互花米草60多公顷;加强植被恢复,几年来共完成红树林种植面积1000多亩,恢复种植原生植被100多亩。近日,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站通过专家认证,成为国家林业局建设的第27个湿地生态站。(沈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