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十在《安排》及其九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在服务贸易方面将进一步对澳门扩大开放,其中包括继续广东先行先试政策、进一步放宽地域限制至福建省、新增“合同服务提供者”内容,以及进一步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的合作。
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对澳门将采取65项具体措施,在法律、旅游、文化娱乐、体育等28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放宽股权限制、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限制等。同时,新增加复制服务和殡葬设施服务的开放承诺。协议生效后,内地对澳门服务贸易领域累计总开放措施将达到383项。此外,《安排》补充协议十在金融合作、贸易投资便利化等领域增加了新的合作内容。
根据《安排》补充协议十,除了在广东省通过先行先试政策对相关服务扩大开放外,同时也对福建省相对扩大开放。主要开放内容是:对在福建省投资的生产型企业从事货运方面的道路运输业务立项和变更的申请,委托福建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或审批。此外,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澳资股权比例不超过49%)或合作道路客运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