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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导游年审培训、挂靠收费等问题工作启动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62
记者6日从省旅游局获悉,针对福建省目前导游年审培训、挂靠收费等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启动。

近期,福建省旅游业者向福建省领导反映导游年审培训、挂靠收费等问题。福建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旅游部门认真研究。省旅游局迅速向各设区市旅游局了解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措施。

据了解,福建省现有导游17252人,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及武夷山市约占73%。依据国家旅游局出台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拟任导游人员须参加导游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后,与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再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导游证。目前,福建省20%的导游由旅行社管理,80%由市县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据悉,福建省现行导游年审培训、挂靠收费情况如下:

导游年审培训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累计课时不少于56小时。目前福建省年审培训工作由各设区市旅游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费用为每人100元至200元之间。这项费用除福州市由财政资金承担外,其他设区市均由个人按当地标准缴纳;

导游挂靠费——福州、厦门、龙岩及武夷山市等地导游管理机构对挂靠的导游收取挂靠费的标准不同,每年每人120元至600元不等。

一些导游反映,年审培训、挂靠收费过高,有的要占去导游半个月的收入,难以接受。

针对上述问题,省旅游局提出的整改措施包括重点加强收费管理:一是商请物价部门对导游挂靠收费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收费监管;二是推行网上培训与现场授课相结合的办法,降低培训费用,并建议由各级财政资金承担培训费用。同时,将进一步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订《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规范导游服务机构管理,根据国家旅游局正在制定的导游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尽快制定实施福建省管理办法。(记者 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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