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建全省84个县(市、区)全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1103个司法所实现全覆盖。福建全省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达2514个,所均2.72个,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司法助理员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此外,福建全省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1538名,聘任协管员2307名,招募志愿者13989名,初步形成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主体,社会工作者、协管员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大部分地区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11年,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79个县(市、区)共落实经费1932.98万元,专职社工工资1592.93万元。
2011年9月,福建省建成福建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19839人被纳入系统定位管理,定位手机配套率居全国第一。目前,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84个县(市、区)、1103个司法所已全部纳入该系统管理。(记者 包骞 通讯员 吴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