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福建省在年初省级水土保持专项预算经费306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3亿元,同时整合福建省发改委、财政、水利、林业、环保、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资金,全年累计投入约16亿元。各设区市从财政资金或市场基金、生态补偿金中作出安排,大幅增加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专项用于水土流失。福建省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对革命老区县、中央苏区县分别参照中、西部资金配套政策给予中央60%和80%补助。各地运用市场手段,鼓励和引导农民、大户、各类经济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报告还指出,福建省水土保持经费投入仍显不足。目前福建省仍有1.2万多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需治理,有许多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遗留问题,治理难度大、成本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尤其是一些山区市、县财政困难,治理经费不足。(记者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