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申报人为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可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事局)提交申报材料。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在福建省创业的,参照福建省已离校毕业生在创业地申报。(记者 郑璜 实习生 陈梦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