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规模奖励及车辆购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国家级和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规模奖励和企业新购置车辆补助。根据国家级和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规模设定了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全资购置的新增牵引车按照购车总价15%-25%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拖挂比例达1∶2及以上的,每辆挂车给予2万元-3万元补助。
上海新闻
2011年1月2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政策扶持、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甩挂运输的范围和规模,促进福建省甩挂运输发展;各级交通、发改、公安、国土、海关、保监等部门要对甩挂运输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