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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地掀起水利建设新热潮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7

“福建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山区多而沿海少,水荒水患时有发生,应当像严格土地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水资源,像抓民生一样抓好水利建设。”各地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掀起新一轮水利建设热潮。

泉州市直面水资源紧缺困境,创新管理模式,确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控制指标和红线值,将13个县(市、区)划分为5个红区、4个黄区、4个蓝区实行分类管理。红区指三项指标有一个超过红线值的区域,将采取最严厉的水资源管理措施;黄区指考核指标有一个等于或接近红线值的区域,将采取较严厉的管理措施;蓝区指考核指标低于红线值区域,则采取较宽松的管理措施。

例如,对被标为“红色”的晋江、石狮,政府通过收回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权,限制和关闭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措施,有效解决、改善了晋江、石狮缺水及水污染问题,由红区转变为黄区,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泉州市政府还与各相关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施年度考核,确保水资源分类管理目标实现,并成立水资源监控调度中心对全市水源点、取水点、水质监测站、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水质达标情况,进行在线监控,再分别以‘红、黄、蓝’三种颜色显示水质、水量实时状况,确保水质安全。”泉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泉州有效解决了缺水、水质污染和用水效率低等问题,以福建全省8%的水资源量,养育了福建全省22%的人口,支撑了福建全省27%的地区生产总值。

莆田市同样人多水缺,治水任务艰巨。为此,近年来莆田坚持高投入,“十一五”时期水利投资是“十五”时期的3.5倍,去年土地出让收益的14.6%又用于水利建设,率先在福建全省基本实现饮水安全村村通,建成了大型金种水利枢纽工程,实施了大型东圳灌区节水改造等一系列民生水利工程。尤其在2005年首开节水型社会建设省级试点,2007年又升格为全国试点,为各地统筹解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供了样本。莆田市规划“十二五”期间投资110亿元,以“十一五”时期近3倍投入,在续建重点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三港湾建设“三纵三横”水资源配置网络。

作为福建省洪涝灾害多发地区,三明市近十年来发生了3次特大暴雨洪水。这个市把防洪工程作为水利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作为防洪减灾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十一五”期间投入2.89亿元,对115座次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投入1.7亿元,实施沙溪、金溪、尤溪三大流域防洪工程,建成22.57公里防洪堤和7座排涝站,各县(市、区)城区防洪能力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20-30年一遇标准;投入2260万元,完成河道清淤疏浚56.5公里,保障行洪安全。“十二五”期间还将投入3.95亿元,对174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增强水库防洪保安综合能力。

关系粮食生产的农田水利工程,重建设更重管理,重点在调动农民积极性。在三明市尤溪县梅仙镇梅营村,村两委通过“民议、民办、民建、民筹、民营”的“五民工作办法”,让村民们参与到水利工程建设中来。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了较科学的建设筹资渠道,形成了措施到位的管理管护,建成沿村防洪堤、江滨路以及统一安置房、周边绿化带等项目工程,既保障农田用上水,又大大改善了村容村貌。

“这些经验都值得总结、推广,对加快福建省水利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抓紧研究,部署本地区水利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一系列加快水利发展的新要求、新举措,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记者 吴洪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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