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生活在街头,衣食无着,处境艰难,让人心疼。近一个时期以来,福建省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有增多趋势,特别是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令人气愤。”福建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将开展严厉打击拐卖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有关专项行动,加大综合治理和救助保护力度,及时救助保护流浪儿。对查找到监护人的,将帮助及时回归家庭;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由救助保护机构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对确实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儿,按规定程序在福利机构临时安置,并探索通过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模式进行分流安置,防止和避免孩子再度流浪。
为了建立长效机制,福建省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夜查和巡逻工作,开展联合巡查,对露宿街头、公园等区域的流浪儿主动救助。同时,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点面结合、城乡互动的工作格局。另外,实行首接负责制,对群众提供的流浪儿信息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防止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据了解,福建省将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对发现的患病流浪儿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发现患病流浪儿要及时直接先护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立即实施救治,不得以经费问题拒绝救治。(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