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自去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后,第二次公布这20个项目的整改进展情况。要经济社会发展,也要青山绿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将持续监督,一抓到底,防止反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监督工作,始终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着力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以更有效的作为,更有力的监督举措,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服务大局是重中之重
监督工作要着眼发展大局,在大局下行动。
从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的发展定位越来越明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准确站位、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把事关海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影响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摆在监督工作的重要日程上。
“十二五”规划是福建今后五年发展重要蓝图。为做好规划的审查工作,从2009年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就组织对35个重点专项规划逐一听取汇报或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和纲要主要内容的报告,并提出建议,加强产业群、城市群和港口群的政策配套;提升策划、生成、引进大项目能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就学、就医和收入分配等问题。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吸收到纲要(草案)的修改稿中。
推动闽台两地交流合作,是海西先行先试的重要内容。2008年常委会开展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完善了依法解决涉台纠纷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2009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闽台交流合作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迈进。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又开展了《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执法检查,积极推动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的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社会安定和谐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近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安排听取和审议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抓住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影响司法公正的具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
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调研和集中视察,每一项监督,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紧紧围绕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来进行,营造了有利于海西建设的法治环境。
以人为本着眼协调发展
民乃国之本。监督工作以民生为重,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09年,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关于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前,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实地了解法律法规实施和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督等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这些建议,调整部门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并抓紧完善福建省农产品安全地方标准。同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题调研,实地了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力求掌握更全面、更翔实、更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为提升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督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今年4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对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包括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并座谈,实地查看和暗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在媒体曝光检查出的问题,有力促进了政府各职能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更上台阶。在此基础上,今年10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对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并围绕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题询问。
2010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组织调研组深入闽西北灾区了解灾情和灾后重建情况,增加会议议程,专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等措施,有力促进了福建省医改工作进程。
群众利益无小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向来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诉求权利,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拆迁安置、社会保障、环境污染、涉法涉诉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和交办督办,为化解矛盾,维护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此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把农村卫生所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反馈,跟踪办理,推动了建议的落实。
制度保障监督公开运行
2008年9月,省政府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省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以及福建省人大财经委的初步审查报告首次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预算材料不再冠以“机密”、“秘密”的标签。此后,预算监督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监督难,难监督,一直是困扰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问题。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监督法,进一步规范了人大监督工作。其中,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是监督法确定的一项重要原则。2008年7月25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监督法实施办法,对监督公开作了细化,监督工作有了“操作手册”。
《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被喻为管理“红头文件”的专门法规,也是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2010年8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机构贯彻实施备案审查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检查,进一步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进程。
从2009年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开始在各媒体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布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当年监督工作计划,从去年起又开始公开征集下一年度监督议题,监督项目开始接受公民的评判。
近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中,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群众投诉,从投诉件中筛选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吸收更多的公民参与到执法检查活动中来,参与到人大的监督工作中来。
每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都拓展了监督公开广度深度、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助推人大监督走进公众视野,也为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工作,实行阳光监督,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