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生为慢性病人的“诊断医生”,对病人进行诊断及治疗。各级医疗机构间建立双向转诊机制,转诊慢性病人,通过预约挂号,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和住院服务,实现无缝隙转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为慢性病人的“责任医生”,对辖区内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的健康管理,通过预约门诊就诊、电话追踪等方式,对病人实施用药治疗与指导、行为干预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
目前,省立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漳州市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正在进行相关病人信息登记报告系统的改造,预计今年底前完成改造并开始运行。福建省还将在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等成立7个省级慢性病防治中心,与疾控预防控制机构探索在慢性病预防、治疗和管理中的分工协作机制,医防结合,优势互补。(段金柱 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