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福建全省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18岁以下未成人的犯罪人数3359人,占总犯罪人数的8.14%,连续四年下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13484人,占总犯罪人数的32.68%,同比下降2.22%。
会上,全国优秀法官詹红荔作了先进事迹报告。(李烈)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福建全省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中18岁以下未成人的犯罪人数3359人,占总犯罪人数的8.14%,连续四年下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13484人,占总犯罪人数的32.68%,同比下降2.22%。
会上,全国优秀法官詹红荔作了先进事迹报告。(李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