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以来,福建省各地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截至今年6月底,参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达48.5万多家,参与率达98.2%。福建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事故持续多年较大幅度下降。
“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行业监管更加到位,不少企业自觉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关闭淘汰了2856家企业,工矿商贸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基础上,福建省今年起扩大范围、提早时限创建企业安全标准,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有利于构建企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据悉,福建省对重点行业和其他行业领域的达标时限为,煤矿生产企业在2011年底前,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企业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在2013年底前全部实现达标;有条件的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在2011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基本比国家要求时限提前了1-3年不等。
根据有关规定,各部门在企业级别评定和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刁难企业,特别是要加强标准化考核、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防止走过场、乱收费。
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有关行业领域发展规划,加强标准化创建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高达标等级。(记者 吴洪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