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已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张广敏指出,广电事业发展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和政治工程,宣传贯彻《条例》,要在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上下工夫,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创新方法、注重实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下工夫,重视贯彻实施《条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政府责任,强化执法合力;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促进福建省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记者 郑昭)
上海新闻
8月1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省人大代表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