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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内容摘要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72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健康福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推动全社会参与,实现健身服务常态化,促进健身生活化,切实提高公民体质及健康水平,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幸福指数。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 35%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二)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达标增加到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标,其中达优秀的超过20%。(三)体育健身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形成省到村五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福建全省人均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健全五级全民健身的纵向组织网络,构建覆盖主要人群横向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六)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健身指导更加常态,福建全省每万人口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5人。(七)工作方式实现较大突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管理体育公共服务各项事务的机制和全民健身指数评价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强化公共服务。1.着力促进城乡健身设施均衡发展;2.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积极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

(三)协调发展各类人群体育。1.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2.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3.加快发展农村体育;4.广泛开展职工体育;5.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6.全面发展老年人体育;7.大力推广残疾人体育。

(四)实施全民健身五项工程。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工程;2.实施学校场地开放工程;3.实施全民健身指导志愿服务工程;4.实施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工程;5.实施全民健身信息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健身设施、组织、活动、指导、信息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促进福建全省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各级政府要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以上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各种体育设施都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努力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五)支持体育组织建设,支持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六)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和法制建设,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

(七)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落实相关政策,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途径,促进各种要素进入全民健身服务市场。

五、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成效评估;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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