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1年福建旅游行业管理将对以上五大问题重点整治,省旅游局将会同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集中治理强迫消费、零负团费、承包挂靠和参加自费项目、旅游广告等游客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查处一批经营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游客权益和行业声誉的旅行社,注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另据透露,为全面提升福建旅游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培育海峡旅游品牌,省旅游局等部门制定了《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的工作重点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优化景区餐饮服务质量,努力打造“福建美食”品牌,严禁景区公厕向游客收费。对于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方面,则要求旅行社必须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合同范本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且旅行社必须按照要求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不得擅自变更行程以及欺诈消费者。据了解,该《计划》于2011年6月起执行,至2013年12月验收。(周锡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