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百强企业排序工作按照国际通用方式进行,凡在福建省境内注册,2010年完成销售或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各行各业、各类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都可参加申报。属于集团公司的企业,其财务报表合并到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则以母公司为主体申报。
申报2011福建省百强企业需要填报七项指标:销售或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和员工总数,最终入围指标以企业销售或收入为主,依次确定福建省百强企业排序。
2011年福建省百强企业排序榜由主办单位和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福建省百强企业排序评价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采用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本报记者)